伤不起 自行车载人载物罚款200元
25日,深圳市人大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实施。《管理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载人、载物,将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
深圳,威武霸气!改革开放窗口城市,就是不一样。这从政策层面、民生生活方面都能体现出来。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通知取消、免征30项收费,其中房屋租赁管理费点名针对深圳,深圳官方却回应:特区立法权不受部委规定约束。深圳不会在明年取消该收费,除非深圳人大修改地方条例。深圳公开叫板中央,听调不听宣,中央政令在深圳行不通。
一周前深圳又开始整治猪养殖市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说不管是合法不合法的养猪户都要被强制搬离,以后的深圳将是一座无猪城市。现在又出台政令,自行车不准载人载物了,以后大妈大爷们去菜市场买菜,至少要开个小三卡了,一步到位就得开奥迪了!爸爸妈妈也别想用自行车送宝宝上学了,小伙子们也别想用自行车载着女朋友兜风了!抓住就要罚款200块的,够买一辆新自行车了!
猪是市民餐桌上的必备食品,把养殖户全部赶出深圳,市民再吃猪肉,那肉价能不提高么?运输费也要成本的!自行车是普通市民的交通工具,载人载物也只有普通市民干,一个政令不允许了,是逼着他们再买一辆自行车还是一步到位买轿车?深圳这个大城市,有多少停车位,有多少家庭都能买小车代步?
诚然,一个城市,没有猪的臭味,会清爽干净多,没有自行车代步,街上跑的都是小汽车,会提升城市形象,会拉动GDP增长,可是,城市品位的提升不能以绑架市民的消费承受能力为限!打肿脸充胖子也只能是个人自愿行为,政令强行打造,是给民众增加负担!市民的幸福应该是体现在自发的笑脸上,而不是给逼出来衣服光鲜上!
背着一身债,只为给市领导挣张脸,这样的民族觉悟是让人害怕的!城市容量有限,汽车是高消费高污染,一个家庭如果出入都必须汽车代步,那是不敢想像的世界!因为我国不是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有钱人都是别墅庄园,有地方停车,一家有个两三辆轿车不稀奇。我国深圳是个外来人口集中的城市,鼓励市民多乘用
公交车、自行车,才会有效缓解交通压力!再说,自行车的绿色环保,更该提倡,自行车是普通人的幸福载体,载个货物载个人,有多大危害?难道自行车的交通意外事故比轿车还要多还要严重可怕?汽车多了尾气排放肯定增加,城市空气更不好,交通堵塞更严重,真是想不通深圳出台这个禁令的目的是什么?深圳人大通过该项决议,能向公众解释一下出于什么目的考虑通过的决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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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评论:这样的规定从哪来的?真的搞不懂自行车不能载人和物那要来干嘛?难道会对交通带来很大的危害吗?
我看不见的吧没有必要有这样的规定,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中只要没有明显的违规就可以了,载人
载物很正常啊 ,只要不要超载就行了,危险程度远低于机动车了 ,真心希望政府能解释下对于这样的禁令规定出于什么目的和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