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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不起 自行车载人载物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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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不起 自行车载人载物罚款200元

25日,深圳市人大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实施。《管理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载人、载物,将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

      深圳,威武霸气!改革开放窗口城市,就是不一样。这从政策层面、民生生活方面都能体现出来。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通知取消、免征30项收费,其中房屋租赁管理费点名针对深圳,深圳官方却回应:特区立法权不受部委规定约束。深圳不会在明年取消该收费,除非深圳人大修改地方条例。深圳公开叫板中央,听调不听宣,中央政令在深圳行不通。

      一周前深圳又开始整治猪养殖市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说不管是合法不合法的养猪户都要被强制搬离,以后的深圳将是一座无猪城市。现在又出台政令,自行车不准载人载物了,以后大妈大爷们去菜市场买菜,至少要开个小三卡了,一步到位就得开奥迪了!爸爸妈妈也别想用自行车送宝宝上学了,小伙子们也别想用自行车载着女朋友兜风了!抓住就要罚款200块的,够买一辆新自行车了!

     猪是市民餐桌上的必备食品,把养殖户全部赶出深圳,市民再吃猪肉,那肉价能不提高么?运输费也要成本的!自行车是普通市民的交通工具,载人载物也只有普通市民干,一个政令不允许了,是逼着他们再买一辆自行车还是一步到位买轿车?深圳这个大城市,有多少停车位,有多少家庭都能买小车代步?
诚然,一个城市,没有猪的臭味,会清爽干净多,没有自行车代步,街上跑的都是小汽车,会提升城市形象,会拉动GDP增长,可是,城市品位的提升不能以绑架市民的消费承受能力为限!打肿脸充胖子也只能是个人自愿行为,政令强行打造,是给民众增加负担!市民的幸福应该是体现在自发的笑脸上,而不是给逼出来衣服光鲜上!

    背着一身债,只为给市领导挣张脸,这样的民族觉悟是让人害怕的!城市容量有限,汽车是高消费高污染,一个家庭如果出入都必须汽车代步,那是不敢想像的世界!因为我国不是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有钱人都是别墅庄园,有地方停车,一家有个两三辆轿车不稀奇。我国深圳是个外来人口集中的城市,鼓励市民多乘用

     公交车、自行车,才会有效缓解交通压力!再说,自行车的绿色环保,更该提倡,自行车是普通人的幸福载体,载个货物载个人,有多大危害?难道自行车的交通意外事故比轿车还要多还要严重可怕?汽车多了尾气排放肯定增加,城市空气更不好,交通堵塞更严重,真是想不通深圳出台这个禁令的目的是什么?深圳人大通过该项决议,能向公众解释一下出于什么目的考虑通过的决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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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评论:这样的规定从哪来的?真的搞不懂自行车不能载人和物那要来干嘛?难道会对交通带来很大的危害吗?
我看不见的吧没有必要有这样的规定,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中只要没有明显的违规就可以了,载人
载物很正常啊 ,只要不要超载就行了,危险程度远低于机动车了 ,真心希望政府能解释下对于这样的禁令规定出于什么目的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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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福 金币 +8 感谢分享,论坛有您更精彩! 2012-12-28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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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法,有些规定是不近人情的,就像我们这里禁摩托车一样,让出行成本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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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告诉我们深圳市不是穷人留的地方,就算真的留下也不能让你生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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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以后再也不能相信原来电影那种纯情的镜头了,男主人公骑着一个28车带着手里拎着气球的女孩幸福的走在路上搞对象,这个要罚钱啊,也怪不得现在的电影电视剧基本都是男主人公开着宝马奥迪奔驰车带着小三的镜头,这个不罚钱啊!   综上如果想增加浪漫骑车带着女朋友搞对象的一定要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一路手持百元大票过关才能骑行在“幸福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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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根本就是不近人情的事,实际上就是告诉你穷人不适合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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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呀,老百姓不是这样被关心的。
对待生活在底层的老百姓要宽容、支持,不要再打压他们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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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得太多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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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福 金币 -3 字数不足,扣3金币。 2012-12-29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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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制度完全不为老百姓考虑,以人为本制度应该以老百姓方便为第一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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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时速  论安全    论载人   自行车是最好的选择   就是摔了也不会很严重      无能政府就是一个劲的坑害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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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有办法啊!再说很多人压根就不知道这些规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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