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大主任好样的!
昨日,有媒体曝出,河南省林州市一警察在酒后把一名7个月大的女婴从其父亲怀中夺去,然后高举过头摔伤。昨晚,林州市委宣传部回应称,当地已成立由纪检、检察和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将严肃处理此案。涉案警察郭增喜现年50岁,在林州公安局资源管理大队负责后勤基建和财务。昨日下午,媒体记者已无法联系到此人。据爆料人称,在此事的采访过程中,相关记者接到多个求情电话,其中包括自称媒体同行者。(2013,8,18“南报网[微博]”《河南警察摔女婴事件遭隐瞒1个月官员愤怒披露》)
堂堂警察,酗酒后邀约同行者去歌厅“放松娱乐”,伺后便在歌厅附近无事生非起来,只因互猜别人怀抱的婴儿究竟是硅胶玩具还是真人,就在那里借着酒劲打赌;只因自己一口咬定是硅胶玩具,遭同行者取笑就恼羞成怒,且为了证明自己的判断正确,夺过、举起婴儿就摔,竟让一场悲剧在倾刻间莫名其妙发生,这个动作不比土匪还狠毒?是可忍孰不可忍!
是可忍孰不可忍的事还有!面对记者采访,一位副局长竟立刻称“我不知道,你别问我,去问别人!”;记者好不容易化一天时间找到林州市公安局政委杨承斌,得到的答复竟是“有郭增喜这么个人吗?我不知道,他摔谁家孩子了?”;更为可恨的是,接着发生了“在办公室民警的阻拦下,杨政委钻进汽车驶离了林州市公安局”的“仓惶逃离”一幕,发生了公安局宣传科莫名其妙的“我是公安局宣传科的,我们政委让我们好好接待你,你现在在什么地方”这样的电话,发生了“此后直至17日凌晨一点,记者电话不断响起,有多人声称要跟记者见面商量一下,要求记者不要发稿”这样的怪事!
这一切不在证明,无论是副局长还是杨政委,早就知道了此事!
是可忍孰不可忍的事还有!局里一个处以“涉事民警被关禁闭15天”,涉事民警一句“说起这事很惭愧”,就全完了?!才7个月的女婴被摔成这样,女婴的父母被惊吓成这样,后续医疗那么多事在,需要的医疗费还不可预知,公安局竟心安理得到了冷漠的程度?并为此而隐瞒1个月?
明知郭增喜好酒如命不断添乱,这样的人竟可以一直留在警察队伍中?身为警察竟可以去“夜场”乱蹿?竟可以“匪气”十足,视婴儿的生命如草芥?警察犯法竟可以得到庇护?公安局领导竟可以如此没有法律和人性?竟可以如此没有起码的道德良知?
但这个世界上还是有着身具正义感的领导,林州市人大主任就是。更令人可喜的是,他为此发飚了:“‘这个案子差点被捂住了。’昨晚,该事件的爆料人告诉记者,警察夺摔女婴案发生于7月20日晚,但一直被当地有关部门封锁。直到在林州市人大一次常务会议上,人大常委会主任翟建周评议此事时表示愤怒,人大内部其他官员才得以知悉”。
在摔婴案“一直被当地有关部门封锁”的情况下,人大主任站出来了!他没有因“地方保护主义”而随波逐流,没有因“家丑不可外扬”而装聋作哑,没有因“事不关己”,而“高高挂起”,没有因怕影响“相互关系”而“沉默是金”,而是于愤怒中拍案而起!
人大主任何以为警察摔婴发飚?从道理上讲,这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和义务!在国家的尊严面前,在法律的尊严面前,在人民的尊严面前,在生命的尊严面前,他应该别无选择!然而在同样的情况下,并非完全如此。这样的事,自然不用我在这里多说,因为“人在做,天在看”!正因为如此,我看到了这位人大主任的可敬之处。他的可敬之处,在于因愤怒拍案而起,可贵之处就在于他能愤怒!他的另一个可敬之处,恰恰在于许多人不想做也不敢做的事,他做了!因为愤怒而“发飚”,而且开了一个好头!正因为如此我想说:
我们应该为林州市人大主任的“发飚”鼓掌!!!
个人评论:河南人大主任真的是好样的!佩服死了!现在很难出现一个人物为了这类事件而挺身而出了!这是我看见的第一起有大人物出面的摔婴事件,现在的人真的不知道是怎么了,为什么出现那么多摔婴儿的,难道他们的本事只是可以对手无寸铁没有一点反抗能力的婴儿才可以使得出来吗?我觉得最近社会的道德底线真的是消失了,我不觉得看毛片有什么不对的,但是你没有道德不做一个人就太次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