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父亲性强奸生女儿十年 其母担心声誉选择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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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jch777
时间:
2010-8-3 15:35
标题:
父亲性强奸生女儿十年 其母担心声誉选择沉默
广州海珠区一名50岁男子,10年间多次猥亵并强行与自己的亲生女儿发生性关系,为了“独占”女儿还不让其交男友,忍无可忍的女儿最终鼓起勇气报警求助。日前,这一禽兽不如的父亲胡某被海珠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
被强奸六年后女儿终报警
据悉,犯罪嫌疑人胡某于2004年7、8月的某日,在家中强奸了亲生女儿。自此至2008年,胡某多次猥亵并强行与自己的女儿发生性关系。2010年7月1日凌晨,胡某再次对女儿性侵犯时,不堪忍受的女儿终于电话报警,民警遂将胡某抓获。
记者向案件经办人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胡某是个体户,今年50岁左右,与妻子居住在广州市海珠区,均为广州本地人,两人于1988年生育一女。根据已掌握的案件情况,胡某分阶段地对亲生女儿实施性侵犯。先是身体接触,抚摸亲生女儿的手和身体,接着强制亲生女儿做出一些变态性行为,16岁以后开始实施强奸。
母亲担心影响不好保持沉默
对于丈夫禽兽般的所作所为,胡某妻子并非不知情。据胡某妻子此前的供述,丈夫曾跟她提过与女儿发生了性关系,但她并没有在意。后来女儿也跟她说过,她却不相信这是事实,同时觉得这样的事情说出去会对家里影响不好。
而据胡某女儿的陈述,2000年,胡某就开始对尚在上五年级的自己施以性骚扰,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四年。由于当时年龄太小,不懂事而不懂得反抗。自2004年到2008年,胡某几乎每周都要强奸自己一次。多年来,她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觉得别人都在用异样的眼神看她,只好中途辍学。辍学后,她无处可去一直呆在家里。兽父除了继续对其实施奸淫,还不让她交男朋友,想要将其完全控制住。她忍无可忍,最终拨通了报警电话。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1988年:女孩出生
●2000年:女孩五年级,12岁,禽兽父亲对其性骚扰,抚摸亲生女儿的手和身体,强制她做一些变态性行为,由于女孩当时小,不懂事不懂得反抗,使得这种情况持续四年。
●2004年7、8月:女孩16岁,第一次遭父亲强暴。
●2004年~2008年:16岁到20岁间,女孩几乎每周都被亲生父亲强暴一次,因遭受巨大精神压力,中途辍学。
●2009年~2010年:继续遭父强暴,还不让她交男朋友。
●2010年7月1日凌晨:女孩遭性侵犯时,不堪忍受的她终于电话报警,民警遂将胡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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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述评:此人杀了也不为过,天下哪有这样父亲。应该立法对这样人应该从重惩除。这当母亲的不也称职,明明知道其夫兽行,也不到公安部门举报,愚蠢到一定程度了。可恨,可恨。
作者:
leiwuhen
时间:
2010-8-3 17:51
还是那手段:暴晒小弟弟,然后辣椒水浸泡。
这样的禽兽不死真是天理不容啊!
作者:
zgsdtzhcc
时间:
2010-8-4 17:52
这种人要让他去当太监,永远从这个世界消失,永远永远
作者:
capcomx32
时间:
2010-8-4 20:27
50多岁了还不好好活着做这种不人道的事情,真是太没人性了。
作者:
zhfch1970
时间:
2010-8-4 20:38
虎毒不食子,他比老虎还要畜生,应该枪毙。
作者:
blue1982
时间:
2010-8-4 21:05
这女孩的母亲有很大责任,12岁就开始了,她母亲要是管事的话不至于发展到后来那个样子
作者:
sese224
时间:
2010-8-5 10:27
真是禽兽 变态 这种人渣应该给灭了!
作者:
qq839
时间:
2010-8-5 14:09
变态狂。天理难容,她妈妈是帮凶,她妈妈应该出钱带老公去找鸡
作者:
fertc
时间:
2010-8-5 19:35
真的假的啊?这个也太禽兽了吧!
作者:
boy5260
时间:
2010-8-5 23:26
晕,这个年代还有这样的啊,是他亲生的吗~
作者:
利剑2000
时间:
2010-8-6 12:40
不和谐啊不和谐!看来我们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还任重道远啊!
作者:
games0
时间:
2010-8-6 13:54
这个父亲还真是禽兽都不如啊,从伦理和道德上讲他实在不配做一个父亲,不他甚至不配做人,乱伦本来就不对,更何况他还会毁了他女儿的一辈子,发生了这种事会给那个女孩的身心带来无比巨大的伤害;还有那个母亲也是,她的行为说的好听一点是胆小如鼠,说的不好听一点就是助纣为虐,就是因为你的沉默才会助长了那个人渣父亲的残暴行为,你还不如你的女儿来得勇敢。
作者:
onlyvyou
时间:
2010-8-6 15:10
想想历史上皇宫里乱伦之类的事有多少,那时候还有道德约束,现在这社会人性得到解放,道德的力量越来越小,这种事在全国还不知道有多少
作者:
我是黑人8808
时间:
2010-8-8 21:05
拉出去喂狗啊,真的是禽兽不如啊,还有没良知,她母亲也是要负责的,悲剧啊
作者:
WWW199839
时间:
2010-8-8 22:22
这种事他也做得出来了, 还是不是人呀 应该拿出去枪毙了。
作者:
kxzjx1
时间:
2010-8-8 22:54
这种事多见于改革前的农村,没想到现在还有。
作者:
beyond0717
时间:
2010-8-11 15:46
这绝对是女孩母亲的责任,整天在一个屋檐底下过生活,自己连自己的老公的心理和生理状态都不清不楚的?傻子才相信这鬼话,至于她说害怕说出去影响不好,更是目光短浅的表现,实在是太懦弱了,女人的懦弱铸就了这个禽兽父亲的兽性大发,如果她们娘俩有一个能挺直腰杆子做人的,也不至于到现在这地步,从另一个方面也依稀可见我们国家的法制不够健全,人们的法制观念比较单薄,这也跟我们的教育不好又很大的关系。
作者:
xcl2010
时间:
2010-8-15 09:38
管理员要好好管管这种骗钱行为了,论坛被糟蹋成啥样了
作者:
liangtnt11
时间:
2010-8-15 10:11
父亲是禽兽,母亲其实也没有做到母亲应有的责任。
作者:
rmm123
时间:
2010-8-19 21:55
广州的疯子真是不少,东西胡乱吃不说还做自己的女儿,禽兽不如
作者:
iamagirl
时间:
2010-8-20 02:06
真他妈太畜生了,天下竟有这样的父亲,千刀万剐又不能解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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