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可嘉,但行为不可取。
先举个例子:
香港跟大陆政府关于遇到山火是如何宣传的:
香港:请尽快离开火灾现场并用通讯工具报警。
大陆:见火不救与失火者同罪。(我这3.4年前还看到,你们呢?)
点评:大陆的,认为现在社会主力军及未来的思想还跟几十年前的一样。(到今天呢,也没了,觉悟了。)
香港的:结合其他相关专题报道,他的意思是,市民生命安全第一,这些状况市民不必面对,因为你们不懂,你们不专业,你们纳税了,让政府部门,消防员来解决。其中最大问题,有些火灾萌芽阶段(只需个人拍几下就能扑灭)没得到及时处理而引发大面积火灾;虾米都不会,虾米都不做,等救,等死。
话回来这了,运钞车翻了,大家都想到了,哄抢,为什么大家都想到了?因为很可能会这样。
另外,如果遇上有点点国际水平的专业人士的话,会咋样?可以大声的说,你们仅此一次的机会,幸运,没下次,这样简直是螳臂挡车,死了,也是白死。人家抢车,驾车逃,你去拦路?还没说枪呢。
不要以为几个大学生手拉手就能感化世人。这是第一次遇见,人生难得一遇,没想到,没反应过来而已。好多人会因此后悔终身。
接又一例子:某朋友说,如果街上大乱,他也会跟着跑去抢东西。我对他说:不要去,如果GC党认定(说)是叛乱的话,你会被打死的。
照现在形势发展下去,会有跟多“意外”。
还是第一句,不建议用这样的方式。如果你愿为此牺牲的话,随你。
[ 本帖最后由 kkndxxxx 于 2009-4-29 21:1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