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从网易论坛转过来的一篇文章,在网易论坛上关于这篇文章的谈论非常激烈,我本来想加入但还要注册嫌麻烦就没说什么。在这里就说说我的观点。
首先,个人认为无论出现什么状况作为儿子都不能动手,这是作为儿子的错;
其次,作为婆婆,肯定是有大错的,婆婆心疼孙子,对,没错,但是孩子都八岁了啊,为什么不能给自己的父亲成一碗汤呢?有人说为什么媳妇不能给丈夫乘汤,我的观点是孩子已经打了,是时候培养他的孝心了 为什么不能教育他给自己的父亲做一点事呢?难道要让他长大变成白眼狼吗?
第三,如果叙述人所讲的事实,那我们就可以看出这位婆婆在左邻右舍的为人,这样的人我们极端一点说,是“活该”。
最后,作为父亲的讲述人的丈夫动手打了自己的母亲,又给自己的儿子看到了,爸爸打了奶奶?这不是示范作用吗?我们说孩子的模仿能力是很强的,这是不是在他幼小心灵中种下了这样的一颗种子:将来我也可以打我的妈妈。不是吗?在这种时候这位媳妇还在幸灾乐祸说其丈夫打了婆婆是活该?他这是在告诉自己的孩子:将来你也可以打我。
[ 本帖最后由 69252745 于 2009-6-8 13:5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