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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学子联名上书是感情冲昏了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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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学子联名上书是感情冲昏了理智

2月18日,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一审判决之后,复旦177名学生签署请求信,请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立即执行。4月20日,部分学生又向法院递交了一封“声明书”,表明“请求信”是学生真实意愿的表达,希望法院倾听其心声,考虑其诉求。(5月8日京华时报)
据报道,参与起草《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的还是复旦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上书的目的是想通过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向法院表达自己的意见。他们也认为林森浩的罪行是不可原谅的,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林森浩在学校做了一些好事,不是一个凶残的人,从情理上讲,希望能给他一次机会重新做人,请求法院不要判其死刑立即执行。
林森浩是不是凶残的人?其残忍的举动已经证明了一切。不凶残何以投毒?不凶残,为何不及时制止同窗黄洋喝水?不凶残,当黄洋不明诊断之际,为何不尽快说明真相?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复旦学子联名上书是感情冲昏了理智。
高校恶性伤害事件,复旦研究生投毒案不是孤例。1994年,清华大学女大学生朱令铊中毒,同宿舍同学有投毒嫌疑,至今未结案;2004年,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因为和室友打牌口角,新生不满将舍友及相关同学残忍杀害;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常某与同学关系紧张,向同学水杯中投毒,3名同学中毒。
同窗之情,如同手足。同室操戈,有悖人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邱建新认为:投毒者林森浩是优秀高等学府顶尖人才,过于追求成果、效率,忽视了人和人之间最基本的情感互动交流。
如果说复旦大学研究生之死,暴露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问题。那么,复旦学子联名上书,折射出高等教育的失败。众所周知,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进步追求的共同价值取向,也是衡量法制社会的重要标准之一。法律一向被视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大学生为一个杀人犯求情,难道不是在纵容犯罪?
习近平总书记5月4日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寄语大学生: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特别希望青年人“要明辨,善于明辨是非,善于决断选择。”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了这把总钥匙,一切是非、正误、主次,一切真假、善恶、美丑,自然就洞若观火、清澈明了,自然就能作出正确判断、作出正确选择。
当今社会是一个思想多元、价值多元的时代。谈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常会被一些人嘲讽。殊不知,价值观好比人生的导航仪,不仅指引人生前进方向,也决定一个人能走多远。导航仪出了问题,人生偏离了航向,还能走得远吗?



点评:复旦研究生投毒悲剧、复旦大学生联名上书为林森浩求情,都反映出大学生价值观教育亟待加强和改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全社会为之共同努力。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更要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林森浩践踏了神圣的法律,就要为之付出应有的代价。惟其如此,公平的阳光才能普照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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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ropist 金币 +4 感谢分享,论坛有您更精彩! 2014-10-25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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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感情代替理智代替法律,一直是所有政权所习惯玩弄的愚民招数。比如如今的占中,比如当年的89学潮,比如更远文革,以及宣传的5.4青年运动。所以复旦出现这种情况不足为怪不是么?
相反我觉得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是TG洗脑教育的成功,毕竟“法外容情”自古以来,看看如今腐败案件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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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ropist 金币 +3 认真回复,奖励! 2014-10-25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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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同学说文蛤我赞同,但是提到8的平方和占中我就不敢苟同了,为自己争取自由和平等的权利是每个人所具有的基本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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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社会的底线的你不能为了影响别人,来满足你所谓的自由和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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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觉得越是读过书越是容易用个人的憎恶去实施道德绑架,这群人是最容易被煽动,又最不能被镇压的群体。
口口声声证据确凿,法庭轻判。谁都知道,要践行法治社会,那就别让道德与所谓民意去凌驾与法律之上。国家有律法,犯了哪条治哪条,这是法治。想起之前看过的一段话:生命是被赋予每个人的权利。夺人生命者,即便是国家也等同于杀人犯。只要有民意,证据证词都无关紧要,谁让她坐着高级进口车四处兜风,穿一身名牌,每天吃着鱼翅肥鹅肝,所以判她死刑吧,这就是民意,这就是民主主义,民意就是对的,大家赞成的事全都是对的,那么,大家使用暴力也无可厚非开什么玩笑!真正的恶魔,正是无限膨胀的民意,是坚信自己是善人,对落入阴沟的肮脏野狗进行群殴的“善良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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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ropist 金币 +3 认真回复,奖励! 2014-11-1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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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种问题,新闻也要探讨,湾湾也真无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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