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登基的时候,下过一道诏令,大意是这么说的:听说我们官场现在有很多陋规,我们大家都把他拿出来讨论讨论,那些是可以宽容的,那些是要处罚的,那些是可以留下来的。过没多久,就有一个大臣给道光上了一封密函,大意是这么说的:皇上,您千万不能这么干,陋规就是陋规,您现在把他放在明处说,他就不在是陋规,是成规了,那么底下的官员就会名目张大,堂而皇之,正正当当的去要,去贪,去拿。
贪污本来就是不对的,哪怕是一分一毫,就是不对的,可我们现在却开始对他做定价,定标。那好既然五千就要做两年牢狱,反正老子已经够五千了,干脆就玩大的,反正是个死,请问接下来的结果是什么?就是更加的乱。古代为什么对盐贩永远都杀不完,就是因为贩盐菜那么一点点就要被杀,我现在已经是要杀头了,干脆就永远做下去。小事用大刑,长此以往,大事就会被人民所不重视!
中国的贪污,不是定刑不定刑的问题,不是政府大力不大力处理的问题,病根主要出现在两个方面:一,信息的管控,让社会舆论从来都不能主动自由的去做到监控政府和官员。二,是从来也不会去做的,那就是让人民去真正的监督,控告政府和官员。
中国的官员从来不用害怕贪污,因为他们的舆论氛围是最封闭的,付出的成本是最低的,接受处罚的代价是最少,得到的成果是最多的,请问中国的官员能不继续下去吗?
[ 本帖最后由 尚书左丞 于 2014-12-16 17:3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