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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删贪污受贿罪量刑标准五千、五万、十万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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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曾经有人大代表提交议案
建议提高贪污受贿量刑标准,也就是所谓的数额较小的不追究
其实我觉得他们都是一窝的,官官相护,自古如此
让我看两万以上直接杀掉最好,错了就是错了,说那么多都是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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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ropist 金币 +3 认真回复,奖励! 2014-12-11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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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登基的时候,下过一道诏令,大意是这么说的:听说我们官场现在有很多陋规,我们大家都把他拿出来讨论讨论,那些是可以宽容的,那些是要处罚的,那些是可以留下来的。过没多久,就有一个大臣给道光上了一封密函,大意是这么说的:皇上,您千万不能这么干,陋规就是陋规,您现在把他放在明处说,他就不在是陋规,是成规了,那么底下的官员就会名目张大,堂而皇之,正正当当的去要,去贪,去拿。
贪污本来就是不对的,哪怕是一分一毫,就是不对的,可我们现在却开始对他做定价,定标。那好既然五千就要做两年牢狱,反正老子已经够五千了,干脆就玩大的,反正是个死,请问接下来的结果是什么?就是更加的乱。古代为什么对盐贩永远都杀不完,就是因为贩盐菜那么一点点就要被杀,我现在已经是要杀头了,干脆就永远做下去。小事用大刑,长此以往,大事就会被人民所不重视!
中国的贪污,不是定刑不定刑的问题,不是政府大力不大力处理的问题,病根主要出现在两个方面:一,信息的管控,让社会舆论从来都不能主动自由的去做到监控政府和官员。二,是从来也不会去做的,那就是让人民去真正的监督,控告政府和官员。
中国的官员从来不用害怕贪污,因为他们的舆论氛围是最封闭的,付出的成本是最低的,接受处罚的代价是最少,得到的成果是最多的,请问中国的官员能不继续下去吗?

[ 本帖最后由 尚书左丞 于 2014-12-16 17: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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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ropist 金币 +4 认真回复,奖励! 2014-12-18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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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就是贪污,只要严查没有查不出的,什么“情节差别很大,情况复杂,单纯考虑数额,难以全面反映具体个罪的社会危害性。同时,数额规定过死,有时难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做到罪刑相适应,量刑不统一。”这下统一了“酌情处理”吧。那还要法律干啥,这样的法律还具有严肃性吗?儿戏一般的处理方法,叫人笑掉大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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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对贪腐零容忍,一边是对贪污数额“酌情处理”。对此除了呵呵之外,再无语言。删除五千五万十万的具体数额,大概是因为这东西不得人心吧。。毕竟这是一个村官都随便上百万的年代。。这是一个不查不知道,一查跑不掉的年代。。。啧。。从此大概百万以下不算贪了,可喜可贺,喜大普奔啊————从此官们就有了一条致富的直通车了!其实看看TG审理的贪腐案件就知道了,这法律基本从没有执行过——相比于10万的上线,几千万。。居然还算不上情节特别严重么?只不过大概就像国外若干条不得人心的法律一样,官员之间自有默契,不过有等于无而已。
量刑模糊化,量刑主观化,在官官相护的国家里,其中上下手脚的机会就更多了。。只要被抓,立马老实交代,立马有立功表现。。不少见而且很简单不是么?君不见官们各种减刑,从死刑上诉到死缓,然后呆几年就减刑出来享受的。。不少见不是么?
如今的官们已经齐心合力,将贪腐的具体数额量刑拆除了。。大概在未来的下次,下下次,下下下次修改中,中国就会再也没有这条法律了吧。。从此之后中国就可以自豪的宣称,我们的官员零腐败——连“腐败”这个罪都没了,自然数量单位是零了。。耸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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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ropist 金币 -10 复制回复,扣10金币。 2014-12-20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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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贪官,全数在台湾。可以学某总理的说话风格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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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东西现在真得不好弄,全凭自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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